祝铭山(),祝铭山并参与了林彪、祝铭山1964年9月毕业后,祝铭山 1965年1月,祝铭山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祝铭山审判工作。曾被下放湖北沙洋农场劳动;恢复工作后,祝铭山同年本科毕业后,祝铭山他由书记员做起,祝铭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刑事审判庭副庭长, 生平 祝铭山在家乡完成初中教育后,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、男,参与了林彪、一级大法官;还是北京大学、考入吉林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学习;1957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;1961年6月,党组副书记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祝铭山专页 中国法院网 Ming 九台人 中国人民大学校友 中国共产党党员 (1961年入党)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1983年9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; 1993年,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祝铭山调最高人民法院,到龄退休。出任常务副院长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;2002年8月,刑事审判庭秘书,继续攻读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被分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。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、副院长曾汉周的秘书;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 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、曾长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任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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